2013年1月10日,我院被集团公司授予“安全先进单位”和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;二病房被集团公司授予“安全先进科室”荣誉称号,四病房被集团公司授予“先进科室”荣誉称号;院长宋庆红被授予集团公司“劳动模范”,党委书记徐元楼、医务科科长吴凡、四病房护士长鞠跃霞3人被授予集团公司“先进工作者”;副院长克纳新、安全保卫科科长周勇2人被集团公司授予“安全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及奖金。 我院将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,再接再厉,以此次表彰为契机,在院内进一步兴起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、赶超先进的热潮,坚定理想信念,践行服务宗旨,不断开拓创新,努力把受人民群众关注的精神科医疗工作做的更好,为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、又好又快科学发展,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
脑科医院
吴腊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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