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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指南
住院流程及须知
探访制度
发表:辽健集团抚矿脑科医院 日期:2010-06-24

一、    探访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来访。

二、    探访时家属首先应征得病房同意方可探视,对于精神症状活跃、兴奋等病人可暂缓探视。

三、    探访每次原则上只限二人,七岁以下儿童来访一般不予接待。

四、    探访应在指定地点,探访者如需领病人离开病房时,须经工作人员准许。

五、    门岗应主动向来访者介绍探访注意事项,热情接待,认真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,家属如发现病人有异常情况时应向医生汇报。

六、    保持室内卫生,不得给病人吃一些不卫生食物。家属留给病人食物、物品,应交给门岗值班人员,写上病人姓名,交主管保管。

七、    探访者不得把火柴、剪刀、绳带、玻璃器皿、器械等危险物品以及现金、贵重物品、药品交给病人,也不准许为其他病人发信或打电话。

八、    探访人员不论本市、外市概不留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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