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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指南
住院流程及须知
就医指南
发表:辽健集团抚矿脑科医院 日期:2010-06-24

一、初次就诊的患者,1、病情较重无自知和自控能力的,必须在家、属陪同下往门诊就诊;病情较轻有自知和自控能力的,患者本人可自行往门诊就诊。2、需持有效证件,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;陪同者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或证据;低保证;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手册和保险卡;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手册和保险卡;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手册和保险卡。

二、复诊的患者,除具备以上条件,还需持门诊病历。

三、就诊地点:

市内门诊:新抚区富平路27号(电子城东20米),电话2538561。

住院部门诊:顺城区河北乡东华村,市内在解放路交通枢纽站乘809路,河北乘811路到脑科医院(精神病院)下车即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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